一、在科研副经理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科研领域内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水保所(重点实验室)行政运行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院学术工作运行的协调、安排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完成各类科研项目及奖励申报。
五、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联系与组织服务工作。
六、做好科研评奖等方面的材料收集、汇总及上报。
七、做好各类国内外学术活动的收集整理与发布工作。
八、负责教师科研业绩部分的统计审核与资料的提供。
九、负责院所科研文件档案管理及有关通知信息的上传下达。
十、负责研究生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