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9ACOM太阳(中国)有限公司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9-09-24

根据《公司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公司校办发〔201619]和《公司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试行)[公司校办发〔201514],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公司成立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及教师代表7-9人构成,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解释,并组织具体实施。

第二条    公司设置教学为主岗、教学科研并重岗、科研为主岗等三类教师岗位。

第三条    教学为主型岗位指主要从事专业课教学的岗位,要求近两学年担任专业课的教学工作量年均128课时以上,并愿意列入教学为主型教师管理。学院鼓励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

第四条    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主要指同时承担科学研究和本科教学工作。进入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都应承担基本的本科教学工作任务。

第五条    科研为主型岗位主要指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重点是基础研究和重大国家(地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科研为主型教师的岗位考核主要以高水平的论文、研究成果和对社会的突出贡献等为依据。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按低限计算。学院鼓励科研为主型岗位教师积极从事教学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本着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将学院专职教师总编制人数的15%设为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9个);70%设为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岗位(42个);15%研究为主型岗位(9个)。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公司在职专任教师编制,达到公司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并符合学院各岗位聘用条件,可申报相应级别的教师岗位。

第四章  考核条件

第八条   教学为主型岗位每年至少讲授4门课程,或授课128课时,教学质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发表1篇教学改革论文。

第九条   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每年至少讲授2门课程,或授课64课时,教学质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年科研业绩点分值150分(至少包含1CSCD、北大核心、SCIEI期刊论文)。

第十条   科研为主型岗位每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教学质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科研业绩点分值400分(至少包含1SCI期刊论文)。

第五章  绩效管理

第十一条    每年年底依此对各级岗位教师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的等级,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津贴。未完成三类岗位考核条件的教师按照奖励性绩效相应比例进行扣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三类岗位专任教师在参加学校支撑评审时同时需满足学校职称评审的有关科研、教学要求。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