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9ACOM太阳举办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9-24

为进一步规范对学院大型活动的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维护正常校园秩序,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要求,现就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范围界定

公司大型活动是由学院在学校内举办、承办及协办的有一定人数规模的群体性活动(如:新生入学、人才招聘、体育赛事、学术交流、报告会、员工野外实习、文艺演出及员工社团活动等)。

二、申报备案

(一)凡由学院、或分管领导牵头)举办的本院师生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活动、校外人员超过10人的活动,需经学院会议研究同意;校内人员超过500人、校外人员超过50人的活动,须根据活动性质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向保卫处备案。

(二)举办人数超过1000人的大型活动,或有重要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的活动,按学校规定需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

(三)举办或承办有外国机构或人员参加的涉外活动,主办方须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申报审批,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保卫处、学校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牵头组织的学院负责人对活动安全负责;活动组织负责人应制定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

(三)凡因组织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缺失出现的责任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和损失大小,追究活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未按规定审批备案举办的大型活动,发生火灾、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活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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