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短信教育(2021.2.3)

发布时间:2021-02-03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委及公司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推动务实勤俭、文明廉洁过节,自觉维护党员、高校教师形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醒全公司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节日期间做到“十严禁”:

一、严禁奢侈浪费,坚决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二、严禁借干部调整之机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形式的吃请活动。

三、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私自外出、人员聚集。

四、严禁公款相互走访,违规收送礼金、节礼、电子红包等。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购物卡和代金券等。

六、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组织、参加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

七、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员工会、战友会。

八、严禁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九、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十、严禁酒后驾驶、酗酒滋事。

监督举报电话:7258030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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