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

各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上申报认定,

一、学时申报范围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总量控制外人员也需申报。只需申报2022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学时申报期限

1231日之前。

三、学时认定规定

1.每年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认定。

2.个人在申报学时前,请在“年度完成情况”模块,查询“网络学习记录”和“平台对接学时申报明细”,如有学时自动对接数据,请不要重复申报。各单位审核员要及时审核。

3.公需课学时和专业课学时均显示达标时,方可打印平台证书,作为继续教育本年度完成的证明(因审验环节不通过被退回,导致学时不够后证书又被取消的,不能作为证明)。

4.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将列为专技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1212